18/03/2006
大概是为了逃避复习高口的紧张和无奈,竟然随意抄来一本书花了大半天的时间,从头看到尾,好一个畅快阿!!英国作家毛姆的《刀锋》让我沉寂了两天好好地想了一想……

看到书的译者序里说这本书的可贵“就在于为我们提供了两次大战之间那个时期的一个人物画廊”,而对于我这样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都市女孩来讲,那样的时代背景太遥不可及了。幸好自己有先看小说正文再看前序和后记的习惯,一直觉得这样才能真正以自己的眼光来欣赏,完了还有序和记来交流下感想,哈哈~~ 今天好容易回家了,就把思绪整理下下,凑篇网络日志吧~~ 讲了那么多动漫和音乐,是到时候讲讲书了~~

如果要给个比较概括的泛泛评价,这是我看的毛姆的第一部作品,出乎意料竟是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可能就是这个原因,文字给人一种平实自然的感觉,毫不造作。这本书里最出彩的,就如序所讲,是对人物的刻画。而这些人物除了登场时速写式的外貌描写外,大多都是用各自的语言来塑造。语言,人们用以交流的最主要工具,伪装也好,表达也罢,攻击也好,自卫也罢,堆砌起来就是人的标志。但在文学作品里,要单用语言来使人物的形象丰满,毛姆的功力是独特而深厚的。更令我惊讶的是第六章里,他竟涉及了印度的吠陀经哲学!!哈~ 以前看西方的文学作品,有柏拉图、苏格拉底,有耶和华、耶稣,满纸基督教或天主教的教义(突然我想到了《红字》,哎,没能坚持看下去阿……),毛姆却破天荒地讲述了整整一章东方哲学的内容,并放在了极其重要的地位,这让东方读者的我很是happy,更何况是印度哲学,又让佛教徒的我共鸣得不行~~ 一言以蔽之:平实所以流畅的叙述,用语言精到塑造的鲜活人物,新颖而深刻的哲学思想,以及一定的时代性是《刀锋》在那个年代的西方获得成功的道理,也是这个时代的我们仍奉之为经典的原因。

如果要从细节来看,那就来谈谈里面的人物吧~~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艾略特•谈波登、伊莎贝儿和里拉•达雷尔。前两者乃是现世生活中的典型,而后者,是现实中称为异类的一型,有很多人不理解也有很多人崇拜……我不想花长篇来叙述各自的故事情节,反正这是日志又不是论文,只想讲讲自己从他们身上看到的,想到的~~

艾略特•谈波登是个花了一辈子兜转在上流社会社交中的角色。人总是很容易就跌进浮华中不可自拔:装饰精致的房屋,是谁或谁什么什么的风格的;做工考究的服饰出自哪里的哪家店铺谁谁谁的作品;美酒佳酿,是几几年哪里哪里产的色泽和香味怎样;能和谁或谁有着怎样怎样身份的人交友;谁或谁怎样的地位身份有了怎样怎样的丑闻……那个时候这叫做“派头”,今天我们则称之为“时尚”。 物质的富足乍看之下似乎很能让人满足和幸福,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的确代表了生活的品质。艾略特沉浸在这种“品质”中,不,与其说他沉浸不如讲是一种“执著”,一种一丝不苟的“执著”,一种渗透生活每个细节的“执著”。即使病入膏肓、已经听到了死神的召唤还坚持参加宴会,甚至为没能被邀请参加一场聚会而无法瞑目……因为他知道,只要几天不露脸他就会被人遗忘。这让我想到小华同学曾和我说的:“你知道时尚的本质是什么?是空的。” 既然已经知道这些都是短暂虚无的,为什么还是这样地“执著”? 啊~ 那是因为那些奢华的光芒太耀眼了,耀眼到令人迷醉,享受的那一刻,一切都是那样的近乎真实,于是觉得,这一辈子,为了这种美丽的光芒什么都值得,即使有人说这只是虚幻,自己偶尔也不得不那样承认……

我前一阵子也有点那样的倾向呢,花钱败了一大堆化妆品,每个月翻看着时尚杂志,计划买这样那样的衣服、鞋子、配件,和自己原有的衣服怎样搭配合适……有一点完美主义,东西宁缺勿滥,就是舍得花大价钱买一件自己心里过得去细致的东西……呵呵,那个时候的自己心里清楚是为了逃避学习、考试压力的一种方式,所以疯狂。物质的东西较精神的更容易获得所以总感觉更让人满足,但现实是,这种满足只会带来另一种空虚。王菲的末日里唱到“欲望买下一切也没能满足空虚”;《Desperate Housewife》里Gabby说当初嫁给自己的老公因为他有钱,承诺给她一切想要得东西,但在富足的生活下,却发现自己似乎要错了东西。“当欲望太容易被满足的时候,就变得廉价了”…… 有太多的人,太多的时候,只能持续用物质来弥补自己的空虚,因为没有意识到或是找不到自己真正缺的,要的是什么……



伊莎贝儿为了“热爱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她热爱热闹的聚会、时新的衣服,结婚钻戒、周围人的首肯和羡慕。多年后,已为人妇的她听到自己挚爱的人要娶别人为妻时叫喊着:当初自己放弃挚爱一生的人只因为不想影响他的人生,却忘了钻石的光芒曾是那样夺目。女人是虚荣的动物,是寻找安全感的动物,是容易嫉妒的动物……或许从某些方面来看,的确如此。爱情是飘忽不定的东西,浪漫、美妙,或许很多人觉得自己能为了它宁愿潦倒一生,但这种想法已被一个又一个事实证明在现实中要么是童话要么是悲剧。我们大多都是“热爱生活”的普通女子,但有得必有失,而世间最美好的就是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也难怪对于当年失去的现在又得不到的东西如此渴望,衍生出不平衡、嫉妒等感情来了。

想到现在,妈妈一直告诫着我:结婚一定要找个上海人,家里有房,家境要好,工作要好等等……说穿了,物质条件。是啊,我是一个很现实的人,很清楚现在这世道,20年贷款照一般还款能力只能向银行贷到60万,首付20万的话一共80万,能在上海买套怎样的房子阿?!还要两个人背一辈子的债。那种所谓的纯洁美好浪漫的爱情,因为太纯净了所以不真实,除非有过得硬的经济基础,否则一切白搭。我不是爱情理想主义者,要出来说什么“世界上没有纯真的爱情,爱情都染上了铜臭变质贬值”,也不是末日论者要喊什么“全是世界的错,这个世界应该毁灭”之类的话。现实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好或不好,这种形容词太单薄,复杂二字倒是稍显合适些。在这般繁复的现实中学会保护自己是人的本能,所以,选择更实在的东西,就无可厚非了。不过,作为无法预知未来的生物,我们一边怀疑着自己做出的抉择是否正确,一边对于自己失去的和别人得到的变得异常敏感。要活得轻松点,就要学会平衡,无论自己找到的那个支点的坐标是什么,自己觉得可以了,那也就可以了。但喜欢比较的人类,眼睛就是喜欢停留在别人身上,无法摸清自己那个支点的准确坐标,于是踉踉跄跄、跌跌撞撞。

里拉•达雷尔,可以说是这本书的男主角了。在参军的时候,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给了他很大的刺激,退伍后便淡泊物质的名利,在精神上有了迷茫而开始追寻些什么,于是未婚妻走了,便独自环游世界,最终悟得了自己的道。这样的人生有些像中国佛教或道教里的故事情节,里拉也像是个那样故事中的人物,闲云野鹤,来去无踪。刺激他开始求道的是参军时的那件事,“死掉的死人的样子是那么的死啊”,毛姆也插叙了一段自己的经历,看到战役后,阵亡士兵的尸体就像坏掉的人偶玩具一样堆成一堆,那一堆都已经失去价值了,丝毫没有曾经活过的那种生气,只是堆在那里,等待着,被人遗弃……可能死亡是最能刺激人的,它代表了人类最原始的恐惧和抗争。在死亡面前,一切物质的东西都变得那样毫无价值似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所以才会让人开始寻求精神上的超脱吧……但那样的征程往往是极其“危险”的,现在的我们已经习惯于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什么,因为那样的东西最能给人以成就感和安全感。而精神上的满足与否、成功与否不是那样容易拿出来展示交流的,于是就导致了周遭人的不理解、误会、怀疑等等……然而,真正下了决心的人,总是能不顾旁人的眼光,不计代价的追寻、追寻,直至自己满意,即使没有结果,也能坦然地觉得不枉此生。

我最最敬佩里拉的就是那种忠于自己的绝对坚持。这大概是因为自己总是生活在别人的眼光里,以别人的眼光和想法来修正自己,一直想得到别人的认可,却忽视了其实不必那么累,只要自己能够问心无愧地认可自己就好了。当然,这种认可是建立在一套正确的评判标准上的。现在快毕业了,周围的同学包括自己都开始迷茫,考研?出国?工作?随即开始到处求助,问学长、问家长,不断奔波忙碌着。却很少回归一下自己,问一问:“我是一个怎样的人,我想要什么?什么才最适合我?” 想到了书中提到的吠陀经哲学,和我以前读的《坛经》有不少相似之处:真正的道是要在自己的本心中探寻的……

想要再进一步把领悟的东西表达清楚却突然语塞……脑海里只剩下卷首的那句话: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
因此智者说的就知道是困难的。
——《迦托——奥义书》

回过头去看看刚才洋洋洒洒写的那么多,总觉得别别扭扭,词不达意。呵呵~ 是该说意高于言好呢还是坦率承认自己的表达能力实在有限?好久没看书果然就变成现在如此般混沌了。今天也算写得过瘾了,就此打住吧~~

01/10/2005
以前在“贪婪”上看到有人说《Cowboy Bebop》中Spike的原形是一只猫,出自佐野洋子的绘本《活了100万次的猫》。虽然不知道真假,但那只猫的故事还是很不错的~~这次就和大家分享下下~~
有一只猫,死过100万次,活过100万次,100万个人爱过那只猫,100万个人哭,但是猫一直不喜欢任何人,他从来没哭过。
有一次,猫是国王的猫,国王很喜欢猫,做了一个美丽的篮子,把猫放在里面。不过猫很不快乐,他讨厌什么国王。国王老是打仗,每次国王要打仗的时候就把他放在笼子里挂在马上。有一次在打仗时,猫被箭射死了,国王抱着猫,哭得好伤心,但是猫没有哭,猫不喜欢国王。国王不打仗了,回到宫里,把猫埋在宫中的院子里。
有一次,猫是水手的猫,水手很喜欢猫,每次水手出海,都会带着猫,猫到过所有的大海、港口。不过猫很不快乐,他讨厌什么水手。有一次在出海时,猫掉进海里,他不会游泳,水手赶紧拿网子把猫捞起来,不过猫已经死了。水手抱着它哭得好伤心好伤心,但是猫并没有哭,猫不喜欢渔夫。水手在遥远的公园的一棵树底下把猫埋葬了。
有一次,猫是马戏团的猫。马戏团的魔术师喜欢表演一样魔术,就是把猫放在箱子里把箱子和猫一起切开,然后再把箱子合起来,而猫又变回一只活蹦乱跳的猫,获得喝彩。不过猫很不快乐,他讨厌什么马戏团。有一次魔术师在表演这一个魔术时,不小心将猫真的切成了两半,猫死了,没有人喝彩。魔术师抱着切成了两半的猫,哭得好伤心好伤心,不过猫并没有哭,猫不喜欢马戏团。魔术师把他埋在马戏团院子的后面。
有一次,猫是小偷的猫,猫很不快乐,他讨厌小偷,小偷跟猫一起安安静静地走来走去,小偷从阳台上进去偷东西。有一次小偷为了把狗引开,把猫扔向狗,猫被狗咬死了。小偷抱着猫哭得好伤心好伤心,不过猫并没有哭,猫不喜欢小偷。小偷拿着偷来的钻石,抱着猫,回家埋在院子里。
有一次,猫是老婆婆的猫,猫很不快乐,他讨厌什么老婆婆。因为老婆婆喜欢静静的抱着猫,坐在窗前看着行人来来往往,就这样过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有一天,猫在老婆婆的怀里一动也不动,猫又死了,老婆婆抱着猫哭得好伤心好伤心,但是猫并没有哭,猫不喜欢老婆婆。老婆婆把猫埋在树底下。
有一次,猫是小女孩的猫,猫很不快乐,他讨厌什么小女孩,女孩喜欢和猫一起做游戏把他背在背上。一天他被绳子勒得太紧,勒死了。女孩抱着猫整天哭,不过猫并没有哭,猫不喜欢小女孩。小女孩把猫埋在树底下。
猫死了一点也不在乎。
有一次,猫不是任何人的猫,猫成了一只野猫,成为自己的猫,成为了了不起的野猫了。任何一只年轻的母猫都很想嫁给他,拿很大的鱼送给他,很好的老鼠送给他。甚至还找来了稀有的香草。猫说:“没什么了不起,我死过100万次。比谁都喜欢自己。”
有一天,猫遇到了一只白猫,白猫看都不看猫一眼,猫很生气的走到白猫面前对白猫说:“我可是一只活过一百万次的猫哦!”白猫只是轻轻地“哼!”了一声,就把头转开了。之后,猫每次遇到白猫,都会故意走到白猫面前说:“我可是一只活过一百万次的猫哦!”而白猫每次也都只是轻轻地“哼!”了一声,就把头转开。
猫变得很不快乐,因为他很喜欢自己。一天,猫又遇到白猫,刚开始,他对白猫说:“你一次也没有活到底。” 白猫说:“是啊。” 猫在白猫面前翻跟斗说:“我当过马戏团的猫。” 白猫说:“是吗?”后来猫渐渐地走到白猫身边,轻轻地问了一句话:“我可不可以在你的旁边?”而白猫也轻轻地点了点头“嗯!”了一声,猫好高兴好高兴,就一直在白猫的旁边。白猫生了好多小猫,猫再也不说我活过100万次了,他比喜欢自己更加喜欢白猫和小猫,很用心地照顾小猫们,小猫长大了,一个个离开了,成了了不起的野猫。 猫很骄傲,因为猫知道:小猫们是一只活过一百万次的猫的小孩!
小猫们很快就长大了,一个个走掉了。白猫也有点老了。猫特别想和白猫在一起,永远在一起。猫对白猫更温柔了,嗓子眼儿里发出了“咕噜咕噜”声。猫很细心地照顾着白猫,每天猫都抱着白猫说故事给白猫听,真到睡着。一天,白猫在猫的怀里安安静静,一动也不动了,白猫死了。猫搂着死去的白猫头一次嚎啕大哭了。不,是绝叫。这只死了100万次都没有哭过的猫,终于张开大嘴放声恸哭了!从晚上哭到早上,又从早上哭到晚上,猫哭了有100万次 。它是在为无法挽留爱人的生命而悲伤。 直到有一天,猫不哭了,安安静静的,再也不动了,猫和白猫一起死了,猫再也没有起死回生过。